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徐旭阳赴商业公司开展安全检查
来源:资产管理部 发布时间:2018-06-14 17:21 浏览量:64702
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开展《2018年浙江省“安全生产月”和“安全生产万里行”活动方案》的要求,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安委会会议精神及集团公司党委书记、总经理虞岳明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动员讲话中的要求,通过开展隐患大排查,切实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,2018年6月12日下午,集团公司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徐旭阳带队对商业公司文一路40号长租公寓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检查。
徐旭阳一行重点检查了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落实、现场临时用电、施工人员安全防护装置配备、消防安全等情况,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,要求相关负责人限期落实整改。根据本次施工现场的检查情况,徐旭阳对责任单位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:
1.提升安全意识,增强安全观念。要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,提高工人安全意识和能力,将安全生产观念深入人心,常备不懈,警钟长鸣。
2.强化用电规范,重视用电安全。电线、插座的使用要符合安全生产规范,要及时淘汰绝缘层磨损老化的电缆、电线,加强对临时用电的管理。
3.佩戴防护装备,提升安全系数。要及时督促现场施工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,包括安全帽、防尘口罩、绝缘手套、绝缘胶鞋等,确保施工安全。
4.加大检查力度,加强预防管理。要加大检查频率,细化检查范围,要设身处地想问题,将事故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。
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、商业公司相关人员陪同检查。